9月1日起将采集银行卡境外消费交易信息发表时间:2017-06-08 17:03 9月1日起采集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 本报讯(记者张品秋)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6月2日发布的《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》,自9月1日起,银行要向外管局报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全部提现和单笔等值1000元以上的消费交易信息。新规定不涉及个人外汇政策调整,消费者不用担心自己在境外正常的交易行为受阻。 外管局指出,当前,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主要的支付工具。据统计,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。国内现行银行卡境外交易国际收支统计主要采用总量统计模式,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、反恐怖融资、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,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、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。开展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,不涉及银行卡境外使用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,外管局将继续支持和保障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经常项下合规、便利化用卡。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,个人无需另行申报,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,外管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。 目前我国公民每人每年的购汇总额是等值5万美元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3月公布的2015年涉外银行卡统计数据显示,2015年我国居民境外刷卡支出1330亿美元,其中主要是购物消费,支出金额为836亿美元,占境外刷卡支出总额的63%。针对部分银联卡持卡人在境外频繁、大额提现等异常现象,外汇管理局于2015年9月就发文规范境外提取现钞额度管理,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,同时自2016年1月1日起,每卡每年累计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。这些政策在反洗钱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。 |